清晨與外子建球同去望彌撒時,總見他一跪下來就先畫一個小十字於額頭,再畫一個小十字於口唇,再畫一個小十字於胸前,然後再劃一般的十字聖號。我想夫唱婦隨嘛,也隨他的樣子照作。這一畫竟然勾出塵封已久的記憶,就是兒時畫這大聖號經的 「口訣」:『以十字聖架號,天主我等主,救我等於我仇,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,阿們!』小時修女教導的口訣竟然朗朗上了口,當年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,今天連起來才發現:這原來是一個完整的句子嘛!翻成白話是:『 藉著十字架的神聖標誌,請求天主拯救我不要被仇敵所傷害,這樣祈禱所奉靠的是聖父、聖子耶?、還有聖神的名字。 』至於什麼是仇敵?應該是相反基督的邪惡勢力,撒旦吧!或是三仇:世俗、肉身、魔鬼。
於是我陷入了困惑,為什麼我們要把這一個完整經文句子拆成兩半呢?另一半丟到哪裡去了?為何很少見到聽到?假如我們用簡便的小聖號經來作畫十字的動作,其完整的意義是否仍存有呢?我展開小小調查。在我接觸的教友團體裡問有誰知道這口訣,發現四十歲以下的幾乎無人知道,五十歲以上的老教友則多半會唸。或許這表示「大聖號經」近年在牧靈教導上使用不多。我很困惑,這經文失傳了嗎?廢止了嗎?
進一步的童年回憶依稀浮現,記得小時候,媽媽曾經告訴當時膽小如鼠的我:玉英,無論妳走到哪裡黑暗處,畫個十字聖號在身上就不用再害怕了,會有一個十字架亮光在妳身上保護妳,因為邪不勝正,任何邪魔歪道看到十字架,都嚇跑了,都不敢侵犯妳。母親去世已經十年,今天想起她當年的教導,仍然覺得溫馨,她讓我不害怕,我想這不會是我母親自己發明的,我要感謝當年在基隆,給母親講道理的修女神父。我想一定是他們教給我母親的。
畫十字聖號是天主教友的正字標記,十字聖號的經文和完整的意義應該很重要吧!是否可以教導我們年輕的一代,別丟掉了另一半的十字聖號經文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