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部分
第三章﹕第十一條
「我信肉身的復活」
-
基督徒的信經──藉此,我們宣信父、子及聖神,相信其創世、救援和聖化的工程──漸漸邁向一個高峰,就是宣告在末日死者肉身的復活和永生。
-
我們堅決地相信,也堅決地希望,就如基督確實從死者中復活和永遠地活著,同樣義人在死後,將永遠與復活的基督一起生活,同時在末日基督會使他們復活。
我們的復活就如祂的一樣,將會是至聖三位一體的工程:
如果那位使耶穌從死者中復活的聖神住在你們內,那麼,那使基督從死者復活的,也必要藉那住在你們內的聖神,使你們有死的身體復活(羅8:11)。
-
「肉身」一詞是指人的軟弱和可朽性 。
「肉身的復活」意指人過世後,那不滅的靈魂不但將活下去,而且我們「可朽的肉身」(羅8:11) 也將重獲生命。
-
從開始,肉身復活的信仰一直是基督徒信仰主要的因素。基督徒深信「死者復活,信者靠山,相信復活,我們存活」:
我們既然傳報了基督已由死者中復活了,怎麼你們中還有人說:死人復活是沒有的事呢?假如死人復活是沒有的事,基督也就沒有復活;假如基督沒有復活,那麼,我們的宣講便是空的,你們的信仰也是空的。……但是,基督從死者中實在復活了,做了死者的初果(格前15:12-14,20)。
一、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復活
復活的逐步啟示
-
死者的復活是天主向祂的子民逐步揭示的。對亡者肉身復活的希望,本身是信仰的必然後果,即相信天主創造了整個的人,包括靈魂和肉身。天地的創造者也是那信守盟約者,即祂與亞巴郎及其子孫所訂的盟約。就是在這雙重的透視下,復活的信仰開始呈現出來。瑪加伯殉道者在就義時宣認:
宇宙的君王,必要使我們這些為他的法律而殉難的人復活,獲得永生(加下7:9)。天主會使人復活,為懷著這種希望的人,死在人手中,是求之不得的(加下7:14)。
-
法利塞人和不少與主同時代的人已期待復活。耶穌堅定地教導復活的道理。對那些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,祂這樣回答:「你們因為沒有明瞭經書,也沒有明瞭天主的能力而錯誤了」(谷12:24)。復活的信仰奠基於對天主的信心上,因為「祂不是一個死人的天主,而是活人的天主」(谷12:27)。
-
然而,更重要的是耶穌將復活的信仰繫於祂個人身上:「我就是復活和生命」(若11:25)。在最後一天,耶穌自己將使那些曾經信從祂、吃過祂的肉、喝過祂的血的人復活。
祂在世時已給了復活一個標記和保証,就是使一些去世的人活過來,
並以此宣告祂自己的復活,不過祂的復活屬於另一層面。祂以「約納的標記」(瑪12:39),聖殿的標記來論述這件絕無僅有的事:祂宣告在死後第三日必會復活。
-
基督的見証人,就是「祂復活的見証人」(宗1:22),
曾經「在祂從死者中復活後與祂一起飲食」(宗10:41)。與復活基督的相遇突顯了基督徒對復活的希望。我們將像祂一般,和祂一起,並透過祂,復活起來。
-
基督徒對復活的信仰一開始便遭到誤解和反對。 「沒有其他的教義像肉身復活的教義一樣遭到那麼多反對」。
一般都相當容易接受人死後,他的位格繼續以精神主體的方式存在,可是怎能相信這明顯可朽的身體,竟然復活起來承受永生呢?
死者如何復活?
-
「復活」究竟有甚麼意義?死亡,即靈魂和肉身的分離,使人的肉身墮入腐化的過程,而他的靈魂卻與天主相遇,雖然靈魂仍在期待與他受光榮的肉身結合。天主以其全能決定性地再賜我們的肉身不可腐朽的生命,使肉身因耶穌的復活而再度與我們的靈魂結合。
-
誰會復活?所有死去的人:「行過善的,復活進入生命;行過惡的,復活而受審判」(若5:29)。
-
如何復活?基督是連同祂的身體一起復活:「請你們看我的手和腳,確是我!」(路24:39)
但祂並不因此而返回塵世的生命。同樣,在祂內,「那些現今具有身體的人都要連同身體一起復活」,不過這個身體將會轉化為榮耀的身體,
成為「屬神的身體」(格前15:44):
可是有人要說:死人將怎樣復活?他們將帶著甚麼樣的身體回來呢?糊塗人哪!你所播的種子若不先死了,決不得生出來;並且你所播種的,並不是那將要生出的形體,而是一顆赤裸的籽粒……。播種的是可朽壞的,復活起來的是不可朽壞的;………的確,這可朽壞的,必須穿上不可朽壞的;這可死的,必須穿上不可死的(格前15:35-37,42,52-53)。
-
這個「如何」超出我們的想像和推理,只有通過信仰才可了解。但參與感恩祭已使我們預嘗基督給我們身體帶來的轉化:
正如麥麵餅是大地的產物,在人呼求天主予以祝福後,不再是普通的餅,而是聖體,由兩件事實合成,即地上的和天上的;同樣我們的身體領受了聖體就不再是可腐朽的,因為它們有復活的希望。
-
何時復活?最圓滿的復活是「在最後的一天」(若6:39-40,44,54;
11:24),「在世界窮盡時」。事實上,死者的復活和基督再度來臨密切相關:
因為在發命時,在總領天使吶喊和天主的號聲響起時,主要親自由天降來,那些死於基督內的人先要復活(得前4:16)。
與基督一起復活
-
基督固然在「最後一天」使我們復活,但是我們在某種程度上確實已與基督一起復活了。其實,靠聖神,基督徒現世的生命,已分享了基督的死亡和復活:
你們既因聖洗與祂一同埋葬了,也就因聖洗,藉著信德,即信使祂由死者中復活的天主的能力,與祂一同復活了。……你們既然與基督一同復活了,就該追求天上的事,在那裡有基督坐在天主的右邊(哥2:12;
3:1)。
-
基督徒通過聖洗與基督結合,已真正地分享復活基督在天上的生命,
不過這生命仍「與基督一同藏在天主內」(哥3:3)。「祂使我們同祂一起復活,在基督耶穌內使我們和祂一同坐在天上」(弗2:6)。我們既在感恩祭中領受基督身體,得到滋養,也就屬於基督的身體。當我們在最後一天復活時,我們也將「與祂一同出現在光榮之中」(哥3:4)。
-
在等待這一天時,信徒的肉身和靈魂早已分享了「在基督內」的尊嚴。因此須尊重自己的身體和他人的身體,尤其在身體受苦時:
人的身體是為主,主也是為人的身體。天主既使主復活了,祂也要以自己的能力使我們復活。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嗎?……你們已不是屬於自己的了……。所以務要用你們的身體光榮天主。(格前6:13-15,19-20)
二、死在基督耶穌內
-
為跟基督一同復活,必須跟基督一同死亡,必須「出離肉身與主同住」(格後5:8)。在這「出離」(斐1:23),即死亡中,靈魂與肉身分開。靈魂將會在死者復活之日再與身體結合。
死亡
-
「面對死亡,人在世之謎變得極為深奧」。在某種意義下,肉身的死亡是自然的事,但就信仰而言,死亡事實上是「罪過的代價」(羅6:23)。為那些在基督恩寵內死去的人,死是參與主的死亡,為能參與祂的復活。
-
死亡是在世生命的終結。我們的生命是由時間計算的,在時間的進程中我們會成長、老化。就如所有在世的生命一般,死亡是生命自然終結的表現。從這觀點看死亡意味著在我們生命中有一分迫切感:事實上,記起自己的必死性,提醒我們,生命有限,時日無多。
在你年輕的時日,你應紀念你的造物主,……灰塵將歸於原來的土中,生氣將歸於天主,因為原是天主之所賜(訓12:1,7)。
-
死亡是罪過的後果。作為對聖經和聖傳的正確解釋者,教會的訓導當局認為死亡是因人的罪過而進入世界。
雖然人具有一個可死的本性,但天主曾預定人不死。因此死亡曾經與造物主的計畫背道而馳,死亡作為罪惡的後果進入了世界。
「倘若人沒有犯罪,本來可免除肉身的死亡」, 現在肉身的死亡成了人的「最後大敵」,務必將之克服。
-
耶穌基督轉化死亡。即使耶穌身為天主子亦經歷過死亡,因為這是屬於人的處境。儘管祂面臨死亡曾感到恐懼,
祂仍然完全而自由地順從父旨,踏上了死亡之路。耶穌的服從把死亡的詛咒變為祝福。
基督徒死亡的意義
-
因著基督,基督徒的死亡就有了積極的意義。「為我,生活原是基督,死亡乃是利益」(斐1:21)。「這話是確實的: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,亦必與祂同生」(弟後2:11)。這裡正道出基督徒死亡的基本新穎處:通過聖洗,基督徒已在聖事的方式下「與基督同死」,為活出新生命;同時,如果我們在基督的恩寵內死亡,這肉身的死亡完成「與基督同死」,如此也使我們在基督救贖行動中完全與祂合為一體。
死於基督,是我所冀,勝過為王,統治大地。
祂為我死,我要追尋,祂已復活,吸引我心。
我將出生,領受光明,到達彼岸,才是真人。
-
死亡是天主召喚人到祂那裡的時候。為此,基督徒可感受到聖保祿對死亡的那分渴望:「我渴望求解脫而與基督同在一起」(斐1:23);他同時能將自己的死亡,按基督的榜樣轉化為服從和愛慕天父的行動:
我在世的渴望已被釘在十字架上……在我內湧出活水,潺潺地對我說:「來罷!到父那裡去!」
我切願見到天主,為見到祂,必須先死。
我不死,我進入生命。
-
基督徒對死亡的看法在教會的禮儀中以卓越的方式表達出來:
主,為信仰禰的人,生命只是改變,並非毀滅;我們結束了塵世的旅程,便獲登永遠的天鄉。
-
死亡是人在世旅途的終結,也是恩寵和慈愛的在世期限屆滿,這恩寵和慈愛是天主施予人,為使人能按照天主的計畫去實現他現世的生命和決定他的終局。當「我們人生唯一的在世旅程」結束後,我們不再返回任何其他的塵世生活。「人只死一次」(希9:27),故此,沒有死後「再投胎」的事。
-
教會鼓勵我們準備迎接死亡的一刻(她在諸聖禱文中為我們祈求:「上主,免我們於猝死」),並(在聖母經中)祈求天主聖母,「在我們死的時候」為我們轉禱,又將我們交託給聖若瑟、善終的主保:
在每個行動,每個思想中,你應該表現得一如即將在今日去世一般。如果你有正直的良心,你就不怕死亡。若你要逃避死亡,倒不如遠離罪惡。如果今天你不準備死亡,明天你將變成甚麼?
願我主受讚美,因為沒有一個生存的人可逃脫肉身死亡姊姊。禍哉!那些在死罪中過世的人!相反的,那些尋求禰至聖旨意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第二次的死亡不再使他們受害。
撮要
-
「肉身是救援的關鍵」。 我們信降生成人的聖言,肉身的救贖者。我們信肉身的復活,創造和肉身得救的完成。
-
死亡使靈魂與身體分離,但在復活的時候,天主將要賦予我們已轉化的身體不朽的生命,使這身體再度與靈魂結合。正如基督復活了,活到永遠,在最後日子我們也都將同樣復活。
-
「我們相信現在的這個身體將會真正地復活」。
雖然在墳墓中我們播下的種子是一個可朽的身體,可是一個不朽的身體將會復生,它是一個「屬神的身體」(格前15:44)。
-
由於原罪的後果,人該經歷肉身的死亡,「倘若人沒有犯罪,本來可免除肉身的死亡」。
-
耶穌、天主子,完全而自由地服從父的旨意,甘心為我們受死。祂以死亡戰勝了死亡,如此祂為眾人打開了救贖之門。
<第三章第十二條>
<回天主教教理目錄>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