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回天主教教理目錄>

天主教教理

卷一﹕信仰的宣認

第二部分

第三章﹕第九條

第三節 教會是唯一、至聖、至公、從宗徒傳下來的

  1. 「這是基督的唯一教會,就是我們在信經中所承認的唯一、至聖、至公、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」。這四個彼此緊密相連的特徵,顯示出教會及其使命的主要面貌。它們並非由教會自己加上去的,而是基督透過聖神,使祂的教會成為唯一、至聖、至公、從宗徒傳下來的,而且也是基督召喚她去實現這些特徵。

  2. 只有藉著信德才能承認,教會是從它的神聖根源取得這些特徵。不過,它們在歷史上的表現,卻是清楚地向人類理智所說明的記號。梵一大公會議說:「教會藉著她卓越的聖德……藉著她至公的一體性和屹立不搖的穩定性,本身已是一個偉大與永久的可信理由,也是她神聖使命的一個無可反駁的証據」。

一、教會是唯一的

「教會唯一性的神聖奧跡」

  1. 教會在其起源上是唯一的:「這個奧跡的至高典範和根源,就是父、子、聖神一個天主於三位之中」。教會在其創立者方面而言是唯一的:「降生成人的聖子……曾藉祂的十字架使人類與天主和好,使萬民重新成為一個民族和一個身體」。教會在其「靈魂」方面而言亦是唯一的:「聖神寓居於信徒內,充滿及管理整個教會,使信徒們如此共融團結,及使眾人如此密切地與基督契合,以致成為教會合一的根源」。因此,唯一性實是教會的本質:

    多麼奇妙的奧跡!只有一個宇宙的天父,一個宇宙的聖言,及一個到處相同的聖神;也只有一個成了母親的貞女,就是我所稱呼的教會。

  2. 一開始,這「唯一的」教會就是多元的,或來自不同的天主恩賜,或來自領受恩寵者的差異。在同一個天主子民內,聚集著許多不同的民族和文化。在教會的成員中,也有不同的恩寵、職務、身分和生活方式:「在整個教會的共融下,也有個別教會的合法存在,享有自己獨特的傳統」。這種多姿多采的差別,並不違反教會的唯一性。不過,罪惡及其後果卻不斷地威脅著教會合一的恩寵。聖保祿宗徒也曾勸人「以和平的聯繫,保持心神的合一」(弗4:3)。

  3. 哪些是合一的聯繫呢?「在一切之上……尤該有愛德,因為愛德是全德的聯繫」(哥3:14)。但旅途中教會的合一也需要有形可見的共融來保証:

    ──宣認由宗徒們所傳下來的唯一信仰;

    ──共同舉行敬天之禮,尤其是聖事;

    ──藉聖秩聖事的宗徒繼承,維持天主之家的手足和諧。

  4. 「基督的唯一教會……就是我們的救主在復活後,委託伯多祿牧放,由他和其他宗徒負責傳揚和管理的教會……這個在此世建立及組織得有如社團的教會,就是天主教會,由伯多祿的繼承者及與他共融的主教們管理」:

    梵二大公會議的大公主義法令解釋道:「基督的公教會是救恩的總匯,唯有藉此教會能獲得圓滿的得救方法。事實上,我們相信主把新約的一切恩惠,都託付給以伯多祿為首的宗徒團體,為建立基督在世的唯一身體;凡以某種形式屬於天主子民的人,都該全面地加入這身體」。

合一的創傷

  1. 事實上,「天主的這個唯一教會,從起初就出現了若干分裂,聖保祿宗徒曾以嚴厲的話加以責斥;但在其後幾個世紀中發生了更多的紛爭,有規模不小的團體與公教會脫離了全面的共融;對於此事,有時雙方都難辭其咎」。破壞基督身體合一的分裂 (就是異端、背教、裂教),都是因人類的罪惡而發生的:

    哪裡有罪惡,那裡就有分歧、裂教、異端、爭論。反之,哪裡有德行,那裡就有團結、共融;眾信徒藉此就能形成一心一德。

  2. 今天,那些生於此等分裂的團體「及受過基督信仰教育的人……不能責以分離之罪,天主教會應以兄弟般的敬愛包容他們……藉在聖洗內接受信仰而成義的人,與基督結成一體,故應當享有基督徒的名義,天主教徒理應承認他們為主內的弟兄」。

  3. 此外,「不少聖化和真理的因素」,「可在公教會的有形界限之外找到,例如聖經記載的天主聖言,聖寵的生命,信、望、愛三德及聖神的其他內在恩寵和有形的要素」。基督之神利用這些教會和教會團體作為救恩的工具,這工具的力量是來自基督賜予公教會的豐富恩寵和真理。所有這些恩典都來自基督並導向基督,這些恩寵本身要求「大公統一」。

邁向合一

  1. 基督一開始就賞給教會合一之恩,「我們深信它在公教會內永保不失,並希望每天不斷增長,直到世界末日」。基督時常給予教會合一的恩寵,但教會必須時常祈求,並努力保存、加強及改善基督對她所要求的合一。因此,基督自己曾在受難時祈禱,並為自己門徒們的合一而不斷地祈求天父:「父啊!願他們在我們內合而為一,就如禰在我內,我在禰內,為叫世界相信是禰派遣了我」(若17:21)。尋求所有基督徒重新合一的願望乃基督的一項恩賜,也是聖神的呼籲。

  2. 教會為能適當地予以回應,必須:

    ──持續地革新,日益忠實地跟隨其聖召。這革新是合一運動的力量。

    ──內心的皈依,「度一個更符合福音的生活」。因為肢體對基督恩寵的不忠,是導致分裂的原因。

    ──公共的祈禱,因為「內心的皈依、生活的聖善、加上為基督徒合一的公私祈禱,應被視為整個大公運動的靈魂,也能合理地稱為屬靈的大公主義」。

    ──手足間的彼此認識

    ──信徒們,尤其是司鐸們對大公主義的培育

    ──在不同的教會和團體中,神學家進行對話,基督徒彼此接觸。

    ──基督徒之間彼此合作,在不同的領域內為人類提供服務。

  3. 「促進教會合一,是整個教會內牧者和信徒們所關懷的」但我們也必須承認,「使所有基督徒和好而歸屬於基督的唯一教會,這項神聖目標超越人的能力和本領」,因此必須將我們的全部希望,「寄託在基督為教會的祈禱,父對我們的慈愛,以及聖神的德能上」。

二、教會是至聖的

  1. 「我們相信教會……是聖善的,毫無缺陷。因為與父和聖神被稱為『唯一聖者』的天主子基督,愛慕教會有如自己的淨配,為她捨棄了自己,為能聖化她;又為了天主的光榮,祂使教會與自己結合而成為自己的身體,並使她充滿聖神的恩寵」。因此教會是「天主的聖民」,她的成員被稱為「聖者」。

  2. 教會不但與基督結合,也被祂所聖化;藉著祂並在祂內,教會也具有聖化的能力。教會的一切行動,都集中於此項目的,「就是在基督內聖化人靈及光榮天主」。在教會內可以找到「圓滿的得救方法」。我們就在她內,「藉著天主的恩寵而獲得聖德」。

  3. 「教會已在世擁有聖德,雖不完善,卻是真正的聖德」。在她的成員身上,完善的聖德仍須追求。「既有這麼眾多而奇妙的得救方法,所有的信徒,無論甚麼地位和環境,都被天主召叫,各按自己的途徑,修德成聖,效法全善的天父」。

  4. 愛德是聖德的靈魂,所有的人皆被召成聖:「愛德領導一切成聖的方法,賦予活力,並導向它們目的」:

    我了解,教會有一個身體,由各種不同的肢體組成,她並不缺少最重要的、最高貴的肢體。我了解,教會有一顆心,而這顆心愛火炎炎。我明白,唯有愛能促使教會各肢體活動;如果愛熄滅了,宗徒們便不再傳揚福音,殉道者將拒絕傾流鮮血……我了解,愛懷抱一切的召叫,愛是一切,愛囊括一切時間和空間……總言之,愛是永恆的

  5. 「聖善純潔,絕無罪污的基督,從未犯過罪,降來世上,祇為補贖人罪。教會將罪人緊緊地抱在懷裡。因此,教會雖是聖的,仍常須淨煉,不斷努力補贖和更新」。教會的所有成員,包括聖職人員,都要自認為罪人。在所有的人中,直到世界末日,罪惡的莠子仍會跟福音的好種子混在一起。所以教會聚集所有已接受基督的救恩,但仍在聖德路上努力前進的罪人:

    教會是聖的,縱使在她懷中仍有罪人,因為她除了聖寵的生命外,別無其他生命。教會的成員活出這恩寵的生命得以聖化;離開這生命,便陷入罪惡與混亂,這罪惡與混亂阻止教會發出聖德的光輝。所以教會為這些罪惡受苦和做補贖,同時也有能力以基督的聖血和聖神的恩賜,去醫治她的這些子女。

  6. 冊封一些信徒為聖人,就是隆重地宣布那些信徒曾英勇地修德行,並曾忠於天主的恩寵而生活過。教會藉此承認在她內的聖德之神的能力,並支持信徒們的望德,給他們提供聖人作為模範和代禱者。「聖人和聖女,常是教會歷史最困難的時刻中,革新的泉源和起點」。因為,「聖德是她宗徒工作和傳教神火的秘密泉源和不能錯誤的準則」。

  7. 「雖然教會在童貞瑪利亞身上,已經達到了她那無玷無疵的完美地步,但信徒們卻仍須努力克服罪惡,增進聖德;因此,他們要舉目仰望瑪利亞」:在她身上,教會已是完全聖善的。

三、教會是至公的

「至公」的意義

  1. 「至公」是指「普遍」,並有「全部」或「完整」之意,教會的「至公」含有雙重意義。

    教會是至公的,因為基督臨在於她內。「哪裡有耶穌基督,那裡就有公教會」。在她內,存在著與「頭」結合的整個基督的身體。這表示教會由基督那裡領受了「圓滿的得救方法」:宣認正確和完整的信仰、圓滿的聖事生活、以及從宗徒繼承過來的職務。在這種基本意義下,教會在五旬節那天已是至公的,而且直到基督再來那天,仍將繼續如此。

  2. 教會是至公的,因為基督派遣她向全人類傳教:

    所有的人都奉召參加天主的子民。因此這個子民應遍及普世,涵蓋萬代,成為獨一無二的子民。這樣就能實現天主的計畫,祂一開始就創造了一個統一的人性,並決定把散居各地的子女,最後重新聚集起來……這個閃爍在天主子民身上的普及性,是主自身的恩賜,公教會藉此得以有效及持續地努力,把全人類及其全部優點,在聖神的合一內,總歸於基督元首。

每一個別教會都是「至公的」

  1. 「基督的教會真正臨在各地區性的信友的合法團體中,這些團體與他們的牧人結合一起,在新約中也稱為教會……。在這些教會團體中,信徒由基督福音的宣講而匯集,並舉行主的聖餐奧跡……這些團體,無論如何渺小貧窮,或散處窮鄉僻壤,基督都親臨其中,因祂的德能而組成唯一、至聖、至公、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」。

  2. 所謂個別教會,即教區,是指一個基督信徒的團體,在信仰和聖事上跟繼承宗徒的該教區主教團結共融。這些個別教會是「普世教會的縮影」;「唯一的公教會就在它們中間,並由它們集合而成」。

  3. 個別教會由於跟她們中的一個教會,即「在愛德中主持」的羅馬教會共融,就成為完全至公的。 「羅馬教會由於她的神聖首席權, 每個教會, 即每個地方的信徒,都要以她馬首是瞻」。「因為,自從降生的聖言下降到我們這裡後,散佈在各地的所有基督教會,都把這在羅馬的偉大教會視為唯一的根基,因為,根據救主的許諾,地獄的門決不能戰勝她」。

  4. 「可是我們必須留意,不要以為普世教會是個別教會的總和或聯邦。教會基於其召喚及使命,是普世的,但當她扎根於不同文化、社會和民族時,便在世界各地以許多不同的方式和面貌出現。」地方教會彼此協調的各種豐富的教會紀律、禮儀傳統、神學及靈修遺產等,「更清楚地顯示了一個完整教會的至公性」。

誰屬於至公的教會

  1. 「所有的人都奉召參加天主子民這至公的合一……公教信徒,其他信奉基督的人,以及天主聖寵所要拯救的全體人類,都以不同方式屬於或導向這個教會」。

  2. 「凡有基督的聖神,接受教會的全部組織及其所有的得救方法,同時在她有形的組織內,以信仰、聖事、教會行政及共融的聯繫,而與藉教宗和主教們治理教會的基督相結合的人,便是完全加入了教會的團體。可是即使加入了教會,但不堅守愛德的,也不能得救;因為他只是身在教會內,而非心在其中」。

  3. 「對於那些已經受洗、享有基督徒美名,但不明認全部信仰,或不在伯多祿繼位者的領導下保持共融合一的人,教會自知有多種理由,仍與他們相連」。「他們既信奉基督,並有效地接受了聖洗,便與公教會建立某種共融,縱使不很完善」。對於東正教會,這種共融是如此深切,「只差少許就能達致圓滿,好能一起舉行主的感恩祭」。

教會與非基督徒

  1. 「至於那些尚未接受福音的人,也以各種方式走向天主的子民」。

    教會與猶太民族的關係。新約中的天主子民──聖教會,研究自己的奧跡,發現自己與猶太民族的關係,「天主首先給他們說了話」。猶太教與別的非基督宗教是不同的,猶太人的信仰已經是對天主在舊約中的啟示的回應。對猶太民族而言,「義子的名分,光榮、盟約、法律、禮儀以及恩許,都是他們的,聖祖也是他們的,並且基督按血統說,也是從他們來的」(羅9:4-5),因為「天主的恩賜與召選是決不會撤回的」(羅11:29)。

  2. 此外,我們想到將來時,舊約的天主子民與天主的新子民都走向相似的目標:即期待默西亞的來臨(或再來)。然而,這種期待一邊是期待默西亞的再來,祂已死而復活,被承認為主和天主子。另一邊所期待的末期的默西亞面目仍被遮蔽:這一期待伴以對耶穌基督無知或誤解的悲劇。

  3. 教會與回教徒的關係。「天主的救恩計畫,也包括那些承認造物主的人,其中首先要推回教徒,他們自稱具有亞巴郎的信仰,和我們一樣地欽崇唯一的、仁慈的、末日要來審判萬民的天主」。

  4. 教會與非基督宗教的聯繫,主要在於人類共同的根源和終向:

    天主既使全人類住在世界各地,萬民同出一源,共成一家,同時也只有一個最後的終向:天主。祂的照顧、祂仁慈的見証和祂救世的計畫,廣被全人類,直到被選者聚集於聖城。

  5. 教會承認其他宗教,仍「在幽暗和形象中」尋找一個未識之神,但天主離他們並不遠,因為是祂賜給眾人生命、呼吸和一切,並願眾人都得救。因此,凡在其他宗教內所發現的「任何真和善」,教會都視之為「接受福音的準備,也是天主的恩賜,以光照每人,使他獲得生命」。

  6. 然而在他們的宗教行為上,人們也顯露出錯誤和缺陷,歪曲了在他們身上的天主肖象:

    世人屢次受惡魔欺騙而致神智昏迷,以謊言取代天主真理,捨棄造物主而侍奉受造物,或醉生夢死,好像沒有天主似的,終於墮入絕望的深淵裡。

  7. 正是為了重新聚集所有因罪惡而四散和迷失的子女,父願號召整個人類加入祂兒子的教會。教會是人類重獲救恩及合一的地方。她是「和好的世界」,是一艘「張開主十字架的帆,在聖神的吹動下,在此世穩定航行的船」。教父們所喜愛的另一個圖象:教會是諾厄的方舟,只有它能從洪水中拯救世人。

「教會之外沒有救恩」

  1. 應如何了解一再被教父們所肯定的話呢?按正面的解釋,表示全部救恩,都由基督元首,透過祂的身體──教會而來:

    神聖大公會議……訓示:根據聖經和聖傳,這個旅途中的教會,為得救是必需的。因為只有基督是人類的中保和得救的途徑;祂在祂的身體──教會內,和我們在一起。祂曾明白地強調了信德和聖洗的必要性,同時也確認了教會的必要性,而聖洗則是進入教會的門。因此,誰若知道公教會是天主藉耶穌基督創立的,是得救的必經之路,而不願加入或不願在教會內恆心到底的,便不能得救。

  2. 這項肯定並不涉及那些非因他們的罪,而未認識基督和教會的人:

    一個人若非因己罪,而不認識基督的福音及其教會,卻能真心誠意地尋求天主,在天主恩寵的感召下,按照良心的指示,努力承行天主旨意,也能獲得永遠的救恩。

  3. 「雖然天主有祂自己知道的方法,能夠引導那些非因己罪而不認識福音的人,獲得那為中悅天主所不可缺少的信德;可是向眾人傳播福音,仍是教會不可推卸的責任,也是她神聖的權利」。

教會至公性的要求──傳教使命

  1. 傳教的命令。「被天主派遣到萬民之中,作為『普世救恩聖事』的教會,為了本身至公性的基本要求,並為了服從其創立者的命令,努力向全人類宣講福音」:「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,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,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。看!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,直到今世的終結」(瑪28:19-20)。

  2. 傳教使命的起源和目的。主的傳教命令的最後根源,在於至聖三位一體的永恆之愛:「旅途中的教會本質上即具有傳教使命的特性,因為依照天父的計畫,教會本身導源於子的使命和聖神的使命」。而傳教使命的最終目的,無非使人參與父與聖子之間,在父子的愛之神內的共融。

  3. 傳教的動機。天主愛所有的人,教會一向從這愛中,取得傳教心火的力量和職責:「因為基督的愛催迫著我們……」(格後5:14)。因為天主「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,並得以認識真理」(弟前2:4)。天主願意眾人因認識真理而得救,而救恩可在真理中找到。那些順從真理之神的感召的人,已踏上了得救之路;然而受託保管這真理的教會,必須迎合他們的願望,把真理帶給他們。正因為教會相信普世的救恩計畫,她才必須是向外傳教的。

  4. 傳教的途徑。「聖神是整個教會使命的主角」,是祂在傳教的途徑上引導教會。教會「必須世世代代的繼續發展基督本身的使命,祂被派遣,正是為給窮人傳報喜訊。在基督之神的引導下,教會應遵循基督所走的同一道路:就是貧窮、聽命、服務、犧牲的道路……一直到死,並從死亡中勝利地復活」。這樣,「殉道者的鮮血就成了基督徒的種子」。

  5. 可是,「即使在現代,教會也深知,在負責宣講福音者的人性弱點及其所宣講的福音之間,存在著很大的距離」。只有不斷地利用「補贖和更新」,在「十字架的苦路上前進」,天主的子民才能拓展基督王國。因為「正如基督在貧窮與迫害之下,完成了救贖的工程,教會也奉命走同樣的道路,把救恩的成果帶給人類」。

  6. 教會由於她的使命,「同全人類一起前進,和世界體驗同一塵世命運;教會,可以說猶如人類社會的酵母和靈魂,使人在基督內革新,成為天主的家庭」。因此,傳教工作要求忍耐,先向民眾和尚未信奉基督的團體宣講福音,接著建立基督徒團體,使它成為「天主臨現世間的標誌」,並創辦地方教會,同時要展開本地化運動,把福音融入民族的文化中,其中當然也有失敗的例子。 「至於個人、團體、和民族方面,教會只能逐步地去接近滲入他們,然後把他們納入大公的圓滿中」。

  7. 教會的傳教使命要求對基督徒的合一作出努力。因為,「基督徒的分裂,阻止了教會在那已領洗而不與教會共融的分離子女中,實現她固有而圓滿的至公性。更有甚者,教會本身就在其實際生活上,從各方面都難以表達她完美的至公性」。

  8. 傳教任務要求跟那些尚未接受福音的人,展開互相尊重的對話。信徒們可從這些對話中使自己受益,學習更清楚地去認識「在各民族中所發現的任何真理與恩寵,就像是天主親臨的跡象」。因為,他們向那些未認識福音的人宣講福音,就能鞏固、補足、提升天主在個人和民族間所散佈的真與善,並能洗淨他們的罪過與邪惡,「使天主受光榮,魔鬼敗亡,人類得幸福」。

四、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

  1. 教會是從宗徒傳下來的,因為是建立在宗徒們身上的,這具有下列三重意義:

    ──無論過去或現在,教會常是在「宗徒的基礎上」建立的(弗2:20),宗徒們是基督親自簡選和派去傳教的証人;

    ──教會藉著住在她內的聖神的助佑,保管和傳授來自宗徒們的訓誨、美好的寶庫和健全的道理;

    ──直到基督再來,教會透過宗徒們在牧民使命上的繼承者──世界主教團,繼續受到宗徒們的訓誨、聖化和引導;而普世主教團則「由司鐸們輔助,並與伯多祿的繼承人和教會的最高司牧團結」。

    永恆的善牧,禰不離棄禰的羊群,卻藉聖宗徒們不斷予以守護,使由禰選派為禰聖子代表而作羊群司牧的,治理禰的羊群。

宗徒的使命

  1. 耶穌是聖父的使者:當祂一開始自己的任務,「就把自己所想要的人召來……選定了十二人,為同祂常在一起,並為派遣他們去宣講」(谷3:13-14)。從那時起,他們就成了祂的「使者」(這就是希臘語"apostoloi"的意義) 。耶穌在他們身上繼續自己的使命:「就如父派遣了我,我也同樣派遣你們」(若20:21)。所以他們的職務是繼續執行祂的使命,祂對十二位宗徒說:「誰接納你們,就是接納我」(瑪10:40)。

  2. 耶穌把宗徒們的使命與祂受自父的使命連結在一起:正如「子不能由自己作甚麼」(若5:19,30),卻由派遣祂的父那裡接受一切;同樣,耶穌所派遣的那些人,沒有祂也不能作甚麼,他們從祂那裡接受使命及完成它的能力。基督的宗徒們知道天主使他們「成了新約的僕役」(格後3:6)、「天主的僕役」(格後6:4)、「代基督作大使」(格後5:20)、以及「基督的服務員和天主奧秘的管理人」(格前4:1)。

  3. 在宗徒們的職務中,有不能傳下去的一面:就是成為主復活的特選証人和教會的基礎,但也有持續下去的一面:基督答應要同他們在一起,直到今世的終結。「基督託付給宗徒們的神聖使命,將延續到世界末日。因為他們所應傳授的福音,對教會來說,常是她整個生命的根源。因此……宗徒們要留心選擇自己的繼承者」。

主教是宗徒的繼承人

  1. 「宗徒們為使委託給他們的使命,在他們死後仍能繼續,就把他們已開始的工作,像遺囑一般,留給自己的直接助手,託付他們去完成和鞏固,並叮囑他們照顧整個羊群,因為聖神已委任他們去牧養天主的教會。所以宗徒們選定了這些人,並吩咐他們在去世後,要有其他可靠的人繼承他們的職務」。

  2. 「正如由主單獨委託給宗徒之長伯多祿的職務,藉其繼位者的傳遞而繼續存在,同樣,管理教會的宗徒們職務,也藉主教聖秩不斷地持續下去」。所以教會訓示:「主教們因天主的制定,繼承宗徒們的職務,作教會的司牧:聽從他們的,就是聽從基督;拒絕他們的,就是拒絕基督及那派遣祂來的」。

宗徒工作

  1. 整個教會都是從宗徒傳下來的,因為透過聖伯多祿和宗徒們的繼承人,她與其根源保持著信仰和生活的共融。整個教會都是從宗徒傳下來的,因為她被派遣到整個世界;教會的所有成員,即使方式不同,都參與這個使命。「因為基督徒的召叫,本質上就是從事宗徒工作的召叫」。「所謂宗徒工作,就是奧體為傳揚基督神國於普世所進行的所有活動」。

  2. 「既然教會整個宗徒工作的根源是天父所派遣的基督,那麼,宗徒工作的成效( 無論是聖職人員的或是平信徒的) 自然取決於他們跟基督生命的契合」。按照各人聖召、時代需求、以及聖神的不同恩賜,宗徒工作能有極多的方式,然而愛德,尤其是從感恩祭中吸取的愛德,常是「整個宗徒工作的靈魂」。

  3. 教會在她最深和最終的自我認同上,是唯一、至聖、至公、從宗徒傳下來的,因為「天國」或「天主之國」,在她內已存在,並將在世界末日完成;天國已在基督身上來臨,並奧妙地在那些結合於基督的人心中發展,直到天國於末日全面地顯示。那時所有被祂救贖的、在天主前「因愛德而成為聖潔無瑕」的人(弗1:4),都將聚集,作為唯一的天主子民、「羔羊的新娘」(默21:9)、「從天主那裡降下的具有天主光榮的聖城」(默21:10-11)、以及「上面刻著羔羊十二宗徒十二個名字的十二座基石的城牆」(默21:14)。

撮要

  1. 教會是唯一的:她只有一個主,宣認一個信仰,藉著一個洗禮而獲新生,形成一個身體,由一個聖神賦予生命,及持有同一希望,當那希望完成時,所有的分歧將會消失。

  2. 教會是至聖的:至聖天主是她的創立者;她的淨配基督為了聖化她而把自己交付給了她;而聖德之神又賦予她生命。雖然她懷有罪人,但她是「由罪人組成的無罪者」。在聖人們身上,教會的聖德得以顯揚;在瑪利亞身上,教會已經是完全聖的。

  3. 教會是至公的:她宣講完整的信仰,擁有及施行圓滿的得救方法;她被派到萬民中,關心一切的人,懷抱各個時代;教會「在本質上就具有傳教使命的特性」。

  4. 教會是從宗徒傳下來的:她建立在鞏固的基礎上:即那「羔羊的十二宗徒」(默21:14),故此是不能毀滅的,在真理方面是不能錯誤的。基督透過伯多祿和其他宗徒,以及他們的繼承者,即教宗和世界主教團來管理教會。

  5. 「這就是基督的唯一教會,我們在信經內所承認的唯一、至聖、至公、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……她存在於天主教會內,這教會是由伯多祿的繼承人及與此繼承人共融的主教們所管理,雖然在此有形的組織外,仍存有許多聖化及真理的要素」。

<續871條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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