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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教教理

卷二﹕基督奧跡的慶典

第二部分

第二章﹕治療的聖事

  1. 藉著基督徒入門聖事,人接受了基督的新生命。然而,我們是「在瓦器中」保存這生命的(格後4:7)。目前,這生命仍是「與基督一同藏在天主內」(哥3:3)。我們仍居住在「地上的寓所」(格後5:1),容易受到痛苦、疾病和死亡的支配。這天主子女的新生命可能因罪惡被削弱,甚至因而喪失。

  2. 主耶穌基督是我們靈魂和肉身的醫生,祂赦免了癱子的罪,並恢復他身體的健康1。耶穌願意祂的教會,藉著聖神的力量,也為教會本身的肢體,繼續祂醫治和救恩的工程。這就是兩件治療聖事──懺悔聖事和病人傅油聖事──的目的。

第四條   懺悔與和好的聖事

  1. 「誰去領受懺悔聖事,便能得到仁慈天主寬恕他得罪天主的罪過,同時與教會和好,因為他們的罪過損傷了教會,教會卻以仁愛、善表和祈禱,幫助他們悔改」。

一、怎樣稱這聖事

  1. 它稱為悔改(皈依)聖事(Sacrament of Conversion),因為它以聖事的方式實現了耶穌邀請人皈依的召叫,它是人因犯罪而遠離天父後,回歸天父的路徑。

    它稱為懺悔聖事(Sacrament of Penance),因為它祝聖基督徒罪人在個人及教會層次上的皈依、懺悔及補贖的步驟。

  2. 它稱為告解聖事(Sacrament of Confession),因為罪人在司鐸( 或主教) 前告明並認罪,是這聖事的要素。從更深的意義來看,這聖事也是一種「頌揚」,即感謝和讚美天主的神聖,以及祂對罪人的仁慈。

    它稱為寬恕聖事(Sacrament of Forgiveness),因為藉著司鐸(或主教)在聖事中赦免罪過,天主賜予懺悔者「寬恕與平安」。

    它稱為和好聖事(Sacrament of Reconciliation),因為它賦予罪人天主的愛;天主使罪人與祂和好:「與天主和好吧」(格後5:20)。誰依靠天主的仁愛而生活,就是準備好自己回應主的召叫:「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」(瑪5:24)。

二、為甚麼受洗後還需要和好聖事

  1. 「你們因著主耶穌基督之名,並因我們天主的聖神,已經洗淨了,已經祝聖了,已經成了義人」(格前6:11)。我們該體會到天主在基督徒入門聖事中所賦予的恩賜是何等偉大,好能清楚知道,對「穿上了基督」(迦3:27)的人來說,罪使他們離開天主多麼遠。但是,聖若望宗徒也說:「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, 就是欺騙自己,真理也不在我們內」(若一1:8)。主曾親自教導我們這樣祈禱:「請寬恕我們的罪過」(路11:4);主把「我們互相寬恕」,跟「天主寬恕我們」二者相連。

  2. 皈依基督,領受聖洗的重生、聖神的恩賜、及基督聖體聖血之糧,使我們「在祂面前,成為聖潔無瑕疵的」(弗1:4),正如教會──基督的淨配──一樣,「在祂面前是聖潔和沒有污點的」(弗5:27)。然而,我們在基督徒入門聖事中所接受的新生命,並沒有消除人性的脆弱和軟弱,也沒有免除人犯罪的傾向,即傳統所稱的私慾偏情。這種私慾偏情仍存在於受過洗的人身上,他們要依靠基督恩寵的助佑,在基督徒的生活裡,接受考驗,不斷戰鬥。這戰鬥就是皈依的戰鬥,以邁向上主不停召叫我們奔赴的聖德和永生。

三、受洗者的皈依(悔改)

  1. 耶穌召叫人皈依。這召叫是宣布天國來臨的必要部分:「時期已滿,天主的國臨近了,你們悔改,信從福音罷!」(谷1:15)在教會的宣講裡,這召叫首先是對那些尚未認識基督及祂福音的人發出的。同樣,聖洗也是首次和基本皈依的主要場所。藉著信從福音和通過聖洗,人棄絕罪惡並獲得基督召叫我們皈依,這召叫仍不斷在基督徒的生活中迴響。這再次的皈依,是整個教會從不間斷的任務,「她將罪人緊緊地抱在懷裡,因此,她雖是聖的,但常須淨煉,不斷努力悔改和更新」。這悔改的努力不但是人的工作,也是一顆「痛悔之心」的行動(詠51:19);這顆痛悔的心受到恩寵的吸引和感動,而回應天主的仁愛,因為祂先愛了我們。

  2. 聖伯多祿三次否認主後的皈依可資証明。耶穌以無限仁慈的目光對他的注視,促使他痛悔流淚(路22:61)。在主復活後,伯多祿又三次肯定自己對主的愛。這再次的皈依又具有團體幅度;由此可見,主對整個教會的召叫:「你悔改吧!」(默2:5,16)

    聖安博談論這兩種皈依時說,在教會內「有水和淚的皈依,就是洗禮的水和悔改的淚」。

四、內心的懺悔

  1. 耶穌召喚人皈依和懺悔,正如在祂以前的先知,首先不是針對外表的行動,如「灰土和苦衣」、禁食和克己,而是心靈的皈依內心的懺悔。沒有此種皈依和懺悔,懺悔的行動是沒有效果的,且是虛偽的;相反地,內心的皈依催促人以可見的標記、舉動和悔罪的行為予以表達。

  2. 內心的懺悔是徹底重新釐定整個生活的方向,回頭並全心皈依天主,停止犯罪,棄絕邪惡,對我們所曾犯的惡行感到厭惡。同時,內心的懺悔需要有改變生活的渴望和決心,期待天主的仁慈,信賴祂恩寵的助佑。這樣,隨著心靈的皈依,產生具有神益的悲痛和憂傷,即教父們所稱的靈魂或精神上的苦痛(animi cruciatus),和心靈的痛悔(compunctio cordis)。

  3. 人的心是遲鈍而頑梗的,需要天主恩賜人一顆新的心。皈依首先是天主恩寵的工作,是祂使我們的心歸向祂:「上主,求禰叫我們歸向禰,我們必定回心轉意」(哀5:21)。天主賜給我們重新開始的力量。當我們發現天主的愛是如此偉大時,我們的心靈才因罪惡的可怕和嚴重而震驚,開始害怕因罪惡而冒犯天主並遠離祂。人的心靈因注視被我們的罪所剌透的那一位而皈依祂﹔

    我們要目不轉睛地凝視基督的寶血。要知道,在祂父親前,祂的聖血是多麼寶貴的,因為這為了我們的得救而傾流的血,為舉世人類爭取了悔改的恩寵。

  4. 自逾越節以後,聖神「要指証世界關於罪惡所犯的錯誤」就是世界沒有相信父所派遣來的那一位。但是,同一聖神雖指証罪惡,祂同時也是施慰者,賜給人心懺悔和皈依的恩寵。

五、基督徒生活中多元的懺悔方式

  1. 基督徒內心的懺悔,可以透過多元的方式來表達。聖經和教父們尤其強調三種方式:禁食、祈禱和施捨,以表達人對自己、對天主、對他人的關係的改善。連同經由聖洗或殉道所帶來的根本淨化,他們也指出獲得罪赦的其他方法,就是:努力與近人和好,痛哭己罪,關注近人的得救,請聖人代禱和實踐愛德,因為「愛德遮蓋許多罪過」(伯前4:8)。

  2. 皈依實現於日常生活中,就是和好的行動、關懷窮人、履行並維護公道和正義、向弟兄承認自己的過失、弟兄間的規過勸善、檢討自己的生活、省察良心、接受靈修指導、忍受痛苦、為正義而忍受迫害。每天背負自己的十字架、跟隨基督,是懺悔最穩妥的途徑。

  3. 感恩祭與懺悔。我們在感恩祭中,找到日常皈依和懺悔的泉源,並得到滋養,因為基督的祭獻在感恩祭中臨現人間,使我們與天主和好。感恩(聖體)聖事滋養並強化那些要活出基督生命的人。「聖體是良藥,它從日常的過失中解救我們,並保護我們不犯大罪」。

  4. 閱讀聖經、誦唸時辰頌禱禮和天主經:凡是真誠的敬禮或熱心的行動,都能在我們內心重振皈依和懺悔的精神,有助我們得到罪赦。

  5. 禮儀年中,補贖(懺悔)的日子和時期( 四旬期、逢星期五紀念主受難的日子)是教會踐行懺悔的重要時刻。這些日子尤其適合作靈修的操練(退省)及行善功,懺悔禮儀,為補贖而做的朝聖,自發性的克己,如禁食和施捨、弟兄的分享(慈善和傳教工作)等。

  6. 耶穌以「蕩子」的比喻(路15:11-24),淋漓盡致地描寫了皈依和懺悔的過程。「慈父」是這比喻的核心人物。兒子被一種虛幻的自由所迷惑,離棄父家;在揮霍盡了他的財產之後,就陷入極大的痛苦中;為了自己要替人放豬而感到莫大的羞辱,尤有甚者,就是竟然想拿豬吃的豆莢來果腹;這蕩子反省自己所失去的幸福;十分後悔,並決定回到父親面前承認自己的過失;走上回家的道路;父親又喜悅、又慷慨地迎接他:這些都是皈依過程固有的特點。上等的袍子、戒指以及歡宴,象徵這嶄新的生命、一個純淨、高尚、並充滿喜樂的生命,也象徵人回頭歸向天主,回到父家──教會──的情形。唯有基督的心洞悉天父深厚的慈愛,才能以如此純樸美麗的方式,向我們啟示天父那深不可測的仁慈。

六、懺悔與和好的聖事

  1. 罪惡首先是冒犯天主,斷絕我們與祂之間的共融,它同時傷害與教會的共融。因此,皈依需要天主的寬恕,並與教會和好。這就是懺悔與和好聖事以禮儀所表達和實現的。

唯獨天主能寬赦罪過

  1. 唯獨天主能寬赦罪過。 由於耶穌是天主子, 祂論及自己時說:「人子在地上有權柄赦罪」(谷2:10),並施行這神聖的權柄:「你的罪赦了」(谷2:5; 路7:48)。此外,祂依據祂天主性的權能,把這權柄賜給人,使他們能以祂的名赦罪。

  2. 基督願意祂的整個教會在祈禱、生活和行動中,成為寬恕與和好的標記及工具,這是祂以自己寶血的代價為我們獲得的。然而,祂把赦罪的權柄交託給宗徒去執行,訓示宗徒負起「和好的職務」(格後5:18)。宗徒「以基督的名」被派遣,而「天主親自」通過宗徒,勸勉並要求說:「你們與天主和好吧」(格後5:20)!

與教會和好

  1. 耶穌在其公開生活裡不但赦免罪過,也向人展示這寬恕的效能:祂使蒙寬恕的罪人重返天主子民的團體,因為罪惡曾使他們遠離這團體,甚至被隔絕。關於此事的一個明顯標記,就是耶穌接納罪人與祂同席,甚至,祂自己坐在罪人們的筵席間,這行動以令人震驚的方式同時表示天主的寬恕,以及罪人重新回到天主子民中間

  2. 主賦予宗徒分擔祂赦罪的權柄時,也賦予他們使罪人與教會重歸於好的權柄。基督鄭重地跟西滿伯多祿所說的一番話,清楚表達出這任務的教會幅度:「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: 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, 在天上也要被束縛;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被釋放」(瑪16:19)。 主「賜給伯多祿束縛與釋放的這項職務,也賜給了那與其首領相連結的宗徒團(瑪18:18; 28:16-20)」。

  3. 束縛與釋放意指:凡被你拒絕與你共融的人,也被拒絕與天主共融;凡你重新接納與你共融的人,同樣天主也接納該人與祂共融。跟教會和好與跟天主和好,兩者是不可分的

寬恕的聖事

  1. 基督建立懺悔聖事,是為了祂教會所有犯罪的肢體;首先是為那些在領洗後, 犯了嚴重的罪過, 因而喪失了聖洗的恩寵並傷害教會共融的人。懺悔聖事給予他們一個自新的機會,再次皈依和重新獲得成義的恩寵。教父們把這聖事形容為「覆舟後──喪失恩寵後──的第二塊救生板」。

  2. 許多世紀以來, 教會在應用這由主所交付的權柄的具體方式上,已有不少變化。在最初幾個世紀裡,如果基督徒在領洗後犯了特別嚴重的罪過 (如崇拜偶像、殺人或姦淫), 為求和好,他們須遵守一項極為嚴格的紀律,即懺悔者在接受和好之前,要為自己的罪過,公開做補贖,往往為期多年。被收錄於這類「懺悔者之行列」中的(只涉及某些重罪者),只有少數,而且在某些地區,一生只有一次機會。在第七世紀,愛爾蘭的傳教士受到東方隱修傳統的啟發,把「私下」懺悔的做法帶到歐洲大陸。懺悔者在與教會和好之前,無須先公開地和長時間地去做補贖。從此,這聖事在懺悔者和司鐸之間以隱密的方式進行。這種新的做法準備了重複這件聖事的可能性,並因而開拓了經常定期領受這聖事的途徑。這樣的方式,容許在一次聖事慶典中,同時赦免重罪和小罪。教會至今仍大致上採用這懺悔的方式。

  3. 這聖事的紀律及舉行這聖事的慶典,經歷了許多世紀的改變;從這些改變中,可辨別出一個共同的基本結構。此基本結構包含兩個同樣重要的要素。第一個要素是人的行動,即人在聖神引導下的皈依,就是痛悔、告明和補贖;另一個要素是天主透過教會的介入而行動。教會藉著主教及其司鐸,以耶穌基督之名赦免罪過,並定下補贖的模式,還為罪人祈禱並與他一起贖罪。因此,罪人在教會團體中獲得治療,並重新被接入教會的共融裡。

  4. 拉丁教會所用的赦罪經文正表達出這聖事的基本要素:仁慈的天父是寬恕的泉源。祂藉著聖子的逾越及聖神的恩賜,通過教會的祈禱和服務,讓罪人得到和好:

    天上的慈父,因祂聖子的死亡和復活,使世界與祂和好,又恩賜聖神赦免罪過;願祂藉著教會的服務,寬恕你,賜給你平安。現在,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,赦免你的罪過。

七、懺悔者的行動

  1. 「懺悔聖事要求罪人甘心情願接受所有這些要素:以心痛悔;以口告明;以行為表現完全謙遜和具有效果的補贖」。

痛悔

  1. 在懺悔者的種種行為之中,首先是痛悔。痛悔是「內心的傷痛和厭惡所犯的罪過,並且立志將來不再犯罪」。

  2. 如果痛悔是來自那愛天主在萬有之上的愛,則稱之為「完美的」(上等)痛悔(愛德的痛悔)。這樣的痛悔赦免小罪;如果悔罪者下定決心盡快接受告解聖事,那麼,這樣的痛悔也能赦免大罪。

  3. 所謂「不完美的」痛悔( 或「下等痛悔」), 也是天主的恩賜,聖神的推動。這樣的痛悔是由於考慮到罪惡的醜陋,以及害怕受到永罰和其他懲罰的威脅(因害怕而發的痛悔)。 當良心如此受到震撼, 遂能引發內心的轉化,在恩寵的推動下,被引導完成懺悔的過程,藉「聖事」而獲得罪赦。然而,只有「不完美的」痛悔,並不能赦免重罪,但這樣的痛悔使人作好準備經由懺悔聖事,而得到罪赦。

    接受這聖事前,宜先在天主聖言的光照下,省察自己的良心。為此,可在福音和宗徒書信的倫理教導當中,找到最合適的章節,如:山中聖訓、宗徒的教誨等。

告明罪過

  1. 即使純粹從人性的角度來看,告罪這行動也能釋放我們,並使我們更容易與他人和好。透過告罪,人真誠地面對自己所犯的罪過,承擔其責任,藉此重新向天主打開心門,並開放自己,尋找教會的共融,以開展嶄新的未來。

  2. 向司鐸告明是懺悔聖事的必要部分:「懺悔者必須告明所有用心省察出來的大罪,即使是最隱密的,如違反十誡中最後兩誡的罪過,因為有時這些罪過會更嚴重地傷害靈魂,且比那些公開的罪,更為危險」。

    當基督信徒盡力告明所有記得的罪過時,無可置疑地,他們是把這一切罪過放在仁慈的天主前,以獲得寬恕。誰不這樣做,並故意隱瞞自己的某些罪過, 便不能通過司鐸獲得赦免;因為「如果一個病人羞於向醫生揭示自己的傷口,醫生就不能為他所不知的病對症下藥」。

  3. 根據教會規定,「凡到達懂事年齡的信友,皆有責任至少一年一次,誠實地告明經省察出來的、自己的重罪」。 誰省察到自己犯了死罪,卻沒有先透過懺悔聖事而獲得寬赦,即使懷有很深的痛悔,也不可以領聖體,除非他有充分的理由要領此聖事,但又無法找到聽告解者。兒童在初領聖體之前,也應先領受懺悔聖事。

  4. 告明日常的過錯(小罪),雖然沒有嚴重需要,但教會仍積極勸勉這樣做。事實上,定期告明小罪,有助於培養我們的良心,對抗惡習,讓基督治癒我們,在聖神的生命中不斷進步。如果我們經常藉此聖事,接受天父慈悲的恩賜,便會促使我們像祂那樣慈悲:

    誰明認自己的罪過,……就已經與天主一起行動了。天主指責你的罪過;如果你也承認自己的罪過,你就是與天主聯合一起。人和罪人可以說是兩個事實:當你聽到「人」,這是天主所造成的;當你聽到「罪人」,這是「你」、人自己所造成的。消滅你所做的,好讓天主拯救祂所造的……。當你開始厭棄你所做的,你的善行已經開始,因為你承認你的惡行。善行是以承認惡行開始的。你履行真理,便邁向光明。

補贖

  1. 很多罪惡傷害到近人,我們應盡量予以賠補 (例如:償還偷取的物品、重建被誹謗者的聲譽、補償種種傷害等),單是正義就這樣要求;更甚者,罪惡也傷害罪人自身,使自己軟弱,且傷害與天主以及與近人的關係。赦罪去掉罪過,但未補救所有因罪過而造成的混亂。被解除罪惡後,罪人仍應使靈性的健康完全復元。他為此應該做些事情,以彌補他的罪過:他應以適當的方式來「賠補」或「補償」他的罪過。這樣的賠補也稱為「補贖」。

  2. 聽告解者在指定補贖時,應考慮到懺悔者的個別情況,並使他能藉此獲得神益。補贖應盡可能符合所犯罪過的嚴重性和性質。它可包括祈禱、奉獻(捐獻)、仁愛的行動、為近人服務、甘願克己犧牲,尤其以忍耐接受我們應背負的十字架。這樣的補贖,幫助我們更肖似基督;祂獨自地,且一次而永遠地,補贖了我們的罪過。補贖也讓我們與復活的基督成為共同繼承人,「因為我們與祂一同受苦」(羅8:17):

    但我們為自己的罪所做的補贖,並非我們自己做的,而是透過耶穌基督而做的:事實上,我們只憑自己,一無所能,仰賴「加強我們力量的那位,才能應付一切」(斐4:13)。因此,人沒有甚麼可誇耀之處,所有的「誇耀」,全在於基督……。我們藉著「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實」(路3:8) ,在祂內做補贖;悔改的果實從祂而來,經由祂奉獻於父,且因祂而蒙父悅納。

八、這聖事的施行人

  1. 基督既把和好的職務託付給祂的宗徒,於是宗徒的繼承人──主教,以及主教的合作者──司鐸,繼續執行這職務。事實上,主教和司鐸,由於聖秩聖事,享有「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」赦免一切罪過的權柄。

  2. 赦免罪過使罪人與天主和好,也與教會和好。自古以來,主教是個別教會可見的領袖,因此,名正言順,他就被視為主要地擁有和好權柄及職務的人:他是懺悔紀律的監督者。他的合作者──司鐸──依照教會的法律, 在他們從自己的主教(或修會會長)、或從教宗所接受的職務範圍內,執行赦罪的權柄。

  3. 某些特別嚴重的罪過會被處以絕罰(incur excommunication); 這是教會給予最嚴厲的處罰,即罪人不得領受聖事,及執行某些教會行動。並且,按照教會法律,只有教宗、地方主教或獲得他們授權的司鐸,才能給予赦免。此外,為有死亡危險者,任何一位司鐸,即使被解除了聽告解權,都能赦免垂危者的任何罪過及絕罰。

  4. 司鐸應鼓勵信徒領受懺悔聖事,而且每當基督徒合理地要求這聖事時,應隨時樂意為他們舉行這聖事。

  5. 司鐸在舉行懺悔聖事慶典時,所完成的職務,就好比尋找亡羊的善牧,為人包紮傷口的慈善撒瑪黎雅人,等待並迎接浪子回頭的慈父;也如同一位正義的法官,無所偏私,作出公平而仁慈的判決。簡言之,司鐸是天主憐愛罪人的標記和工具。

  6. 聽告解者並非主人,而是予人寬恕的天主的僕人。這聖事的施行人,應與基督的意願和慈愛相結合。他對基督徒的行為操守、人情世故,應有深透的了悟,對跌倒的人懷有尊重和靈敏的心;他應熱愛真理,忠於教會的訓導當局,並以耐心帶領懺悔者邁向治癒和完全成熟。他應為懺悔者祈禱、做補贖,並把懺悔者託付給仁慈的主。

  7. 鑑於這職務的崇高和微妙,以及對人應有的尊重,教會宣布所有聽告解的司鐸,必須對懺悔者所告明的罪過絕對保守秘密,否則將受到極嚴厲的處罰。他不可運用在告解時所知道有關懺悔者生活的事情。這個秘密不容許有任何例外的情況,因此稱之為「聖事的封印」,因為懺悔者向司鐸所說的一切,都由聖事予以「密封」起來。

九、聖事的效果

  1. 「懺悔聖事的所有功效,在於使我們重新生活在天主的恩寵中,並使我們在至密切的親情裡與祂結合」。 因此,這聖事的目的和效果就是與天主和好。那些懷著痛悔之心,虔誠地接受懺悔聖事的人,「得到良心的平安和寧靜,且獲得莫大的精神安慰」。事實上,與天主和好的聖事帶來真實的「靈性復活」,恢復天主子女的尊嚴及生命中的各種恩賜,其中最寶貴的,就是天主的親情(路15:32)。

  2. 這聖事使我們與教會和好。罪過所傷害或破壞的手足共融由懺悔聖事予以彌補或恢復。從這意義上說,懺悔聖事不但治癒那些重新被接納與教會共融的人,也為教會生活帶來充滿生命力的效果,因為教會曾因她部分的肢體犯罪而受害。懺悔者重新被接納,或被鞏固於諸聖的相通之中;他們──不論是處於旅途中或已活在天鄉裡──藉著基督身體所有活肢體彼此之間的神益交流,得以堅強。

    我們應注意,與天主和好也帶來其他方面的和好,使其他因罪惡所導致的分裂得以補救:蒙赦免的懺悔者在心靈深處跟自己和好,在那裡回復最深的真貌;跟弟兄們和好,儘管他曾虧負並傷害了他們;跟教會和好;跟整個受造界和好。

  3. 在這聖事裡,罪人面對天主仁慈的審判,透過某種方式預嘗到今世終結時所要受的審判。因為是在現世,我們面臨生命或死亡的抉擇,只有通過皈依的道路,才可進入天國,在那裡絕不容許重罪存在。罪人藉著悔改和信德皈依基督,出死入生,「並且不受審判」(若5:24)。

十、大赦

  1. 教會關於大赦的教義和實行,都跟懺悔聖事的效果緊密相連。

    甚麼是大赦?「大赦,是在『罪過已蒙赦免』後,因罪過而當受的暫罰,也在天主前獲得寬赦。按照指定的條件,準備妥當的信友,通過教會的行動,獲得暫罰的赦免。教會是救恩的分施者,藉著自己的權力,分施並應用基督及諸聖的補贖寶庫」。

    「大赦可赦免『部分』或『全部』的暫時罪罰,依此可分為『限大赦』和『全大赦』」。大赦,可為生者或死者應用。

罪罰

  1. 為明瞭教會有關罪罰的教義和實行,我們應知道罪惡帶來的雙重後果。重罪使我們喪失與天主的共融,因而不能享有永生,故永生的喪失稱為罪的「永罰」。另一方面,所有罪過──即使是小罪──都促使人對受造物形成不健康的依戀,這種依戀不論在現世,抑或在死後,即那稱為在煉獄的狀態中,都必須予以淨化。這種煉淨解除罪惡的「暫罰」。上述兩種罪罰,不應視為天主外加於人的報復,而是源自罪惡本質的後果。出自熱心愛德的皈依,能使罪人完全淨化,以致再沒有任何罪罰存留。

  2. 罪惡蒙寬赦,與天主的共融得以恢復,都使罪過的「永罰」獲得赦免。但是,「暫罰」仍然存留著。基督徒應竭力接受這些暫時的罪罰如同恩寵,耐心忍受各樣的痛苦和考驗,當那一日來臨時,安詳地面對死亡。人應透過仁愛的工作、祈禱和各種懺悔行動,努力完全脫去「舊人」,穿上「新人」。

諸聖的相通

  1. 在天主恩寵的助佑下,基督徒在力求淨化自己的罪過、聖化自己時,並不是獨自一個人。「每個天主子女的生命,都在基督內,藉著基督,以一種奇妙的方式,與所有其他基督徒弟兄的生命相連繫,彼此活於基督奧體超性的合一共融之內,猶如在一個奧妙的位格內一樣」

  2. 在諸聖相通中,「信友,不論是已經到達天鄉的,抑或還在煉獄中做補贖的, 又或仍在現世旅途上的, 在他們之間存在著一分恆久的愛的連繫,以及豐富地交流著所有美好的事物」。 在這奇妙的交流中,一個人的聖德能使他人受益,遠超過一個人的罪過為他人造成的損害。因此,靠諸聖相通的助力,可使那痛悔的罪人,能更早且更有效地淨化罪罰。

  3. 我們也稱這些諸聖相通的精神財富為教會的寶庫,它「不是一筆許多世紀以來累積的物質財富,而是基督為把全人類從罪惡中解放出來,並為達成人與天父的共融,在天父面前付出的補贖及其功績的無窮無盡的代價。是在我們的救主基督之內,存有祂救贖的豐厚補贖和功績」。

  4. 「同樣,榮福童貞瑪利亞和諸聖人在天主前的祈禱和善功也在這寶庫內,此祈禱和善功在天主面前確實有巨大的、無法估量的、歷久彌新的價值。他們追隨基督,藉著祂恩寵的力量,聖化自己的生活,完成天父交託他們的使命。這樣,他們達成自己的得救,同時也共同努力為基督奧體的其他肢體的得救作出貢獻」。

藉教會獲得天主的大赦

  1. 教會依據她由基督耶穌得來的束縛和釋放的權柄,給予大赦;她為了個別基督徒的裨益伸出援手,並為他們開啟基督和諸聖人功績的寶庫,讓他們從仁慈的天父獲得他們罪過暫罰的赦免。教會不但願意透過大赦幫助基督徒,並且鼓勵基督徒實踐虔誠、補贖和愛德的工作

  2. 既然那些處於煉淨過程之中的已亡信友,是諸聖相通的肢體,我們能幫助他們的一種方式,就是為他們獲得大赦,好免除他們罪過的暫罰。

十一、懺悔聖事慶典的舉行

  1. 如同所有聖事一樣,懺悔也是一項禮儀行動。這聖事的禮儀通常包括以下的要素:首先司鐸致候並祝福,然後恭讀天主聖言,為光照懺悔者的良心,激發痛悔之情,並規勸他們懊悔自己的罪過;接著是告明,懺悔者承認自己的罪過,並向司鐸告明,然後接受司鐸給予的補贖;司鐸赦免懺悔者的罪過;最後,讚美感謝天主,蒙寬恕者在司鐸的祝福下離去。

  2. 拜占廷禮採用多種祈求式的赦罪經文,美妙地表達出寬恕的奧跡:「天主曾藉著先知納堂寬恕了懺悔的達味;也曾寬恕痛哭的伯多祿、用眼淚擦乾耶穌雙腳的妓女,以及法利塞人和浪子。願這同一天主藉著我這罪人寬恕你,在今世及來世; 願祂使你走到祂威嚴的審判座前時,不會受到任何譴責。祂當受頌揚,直到永遠。阿們」。

  3. 懺悔聖事也可在團體慶典中舉行。以團體慶典的方式舉行時,會眾一同準備告明,並且為所接受的寬恕,一起感謝天主。這樣,個別告明和赦罪的部分安排在聖道禮當中;讀經、講道、共同省察、一起祈求天主的寬恕、以天主經祈禱、[個別告明和赦罪],然後同謝主恩。以團體慶典的方式來舉行這聖事,更能清楚表達出懺悔的教會性。不論慶典以甚麼方式舉行,懺悔聖事按照它本身的性質,是一項禮儀行動,故常是公開的教會行動。

  4. 如有嚴重的需要,可用包括集體認罪和集體赦罪的團體慶典來舉行和好聖事。所謂嚴重的需要,包括死亡的危險逼近、沒有足夠的時間,讓一位或數位司鐸聽每一位懺悔者的告明。這嚴重的情況也包括懺悔者人數眾多,無法有眾多的聽告解司鐸,在合理的時間內,完成聽每個人的告明,致使懺悔者非因自己的過失,長期被迫得不到聖事的恩寵,或不能領聖體。在這情況下,信友為能有效地接受赦免,應立意在適當的時候,再個別告明自己的罪過。教區主教可鑒定那些情況符合需要,可以舉行集體赦罪。但如果只是因為在大慶節或朝聖時,有大量信友,則不得視為有足夠的嚴重需要。

  5. 「個別且完整的告明及赦罪,仍是信友與天主和教會和好的唯一、通常之方式,除非身體上,或倫理上無法履行,才可免除這樣的告明」。 這不是沒有更深的理由的。基督在每件聖事中行動。祂親自對每個罪人說:「孩子,你的罪赦了」(谷2:5);祂是醫生,關心每個需要祂醫治的病人;祂使人恢復健康,並重返於弟兄的共融之中。因此,個別告明是表達與天主及教會和好最意味深長的方式。

撮要

  1. 「在逾越節那天晚上,主耶穌顯現給祂的宗徒,並對他們說:『領受聖神罷! 你們赦免誰的罪,就給誰赦免;你們存留誰的,就給誰存留』」(若20:22-23)。

  2. 在領洗後所犯的罪,是藉著稱為悔改、告解、懺悔或和好的聖事,而獲得赦免。

  3. 誰犯罪,就是有損天主的榮耀及慈愛,也有損自己被召成為天主子女的尊嚴,以及教會靈性的福祉,每位基督徒都應是教會的活石。

  4. 以信德的眼光看,沒有比罪更嚴重的惡事,也沒有甚麼能比罪給罪人自己、教會和全世界帶來更壞的後果。

  5. 人在犯罪失去與天主的共融後,再與祂恢復共融,此種行動源於富於慈悲的天主的恩寵,祂關心人類的得救。人應為自己和他人祈求這分珍貴的恩賜。

  6. 回頭歸向天主的行動,稱為皈依和懺悔,包含對所犯的罪過感到痛心和厭惡,並決意定改,將來不再犯罪。因此,悔改涉及人的過去和未來;此悔改因仰望天主的仁慈而強化。

  7. 懺悔聖事由懺悔者的三個行動以及司鐸的赦罪所構成。懺悔者的三個行動是痛悔、告明或向司鐸明認罪過、立志作補贖並付諸實行。

  8. 懺悔(也稱痛悔)應發自信仰的動機。如果這懺悔是源於愛天主之情,我們稱之為「完美」的痛悔(上等痛悔);但若是建基於其他動機之上,則稱之為「不完美」的痛悔(下等痛悔)。

  9. 誰若願意與天主及教會和好,就應在仔細省察自己的良心後,向司鐸告明所有記得而又未曾告明的重罪。雖然小罪不需告明,但教會仍非常鼓勵告明小罪。

  10. 聽告解者建議懺悔者作某些「補贖」或「懺悔」的行動,為彌補由罪過所造成的傷害,並恢復相稱於基督門徒身分的生活習慣。

  11. 只有從教會掌權者獲得赦罪權的司鐸,才能因基督之名赦罪。

  12. 懺悔聖事的屬靈效果包括:

    ──罪人與天主和好,並藉此重獲恩寵;

    ──與教會和好;

    ──赦免因死罪所帶來的永罰;

    ──至少赦免罪過帶來的部分暫罰;

    ──良心的平安和寧靜以及靈性的安慰;

    ──增加神力,以面對基督徒的挑戰。

  13. 為與天主及教會和好,個別而完整地告明重罪,然後赦罪,仍是唯一、通常的方式。

  14. 藉著大赦,信徒能為自己和煉獄的靈魂獲得因罪過所帶來的暫罰的赦免。

<續1499條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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